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索 引 号: | 002986299/202108-00073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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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
| 生成日期: | 2021-08-21 16:24:57 | 关 键 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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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2986299/202108-000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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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省财政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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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
| 生成日期: | 2021-08-21 16:24: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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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皖财办案 〔 2021 〕 334 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 883 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汪德满等 13 位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全力创建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重点支持六安市建设全国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建议”收悉, 经研究办理, 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政策导向明确。2009 年以来,中央财政一直采取对消费者给予购置补贴的方式,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发展。但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仍面临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攻关压力、加氢设施建设难、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从当前政策环境看,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各相关主管部门立足职能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政策,协同推进安徽省燃料电池 汽车 产业发展。
一、积极申报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试点
2020 年 4 月,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 2020 〕 86 号),明确提出“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2020 年 9 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 2020 〕 394 号),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支持方式、示范内容、示范城市群选择和组织实施进行了明确。根据通知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多次组织会商研究,以合肥为牵头城市,我省合肥、芜湖、六安、滁州、淮北、马鞍山、铜陵、阜阳 8 市和上海市嘉定区联合组成合肥城市群,上报《合肥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积极申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试点。由于我省已推广的燃料电池汽车数量尚未达到 100 辆,经评审,合肥城市群未被列入国家第一批试点。
二、研究制定安徽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2020 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将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三大引领方向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家《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启动了《安徽省“十四五”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重点之一,明确发展目标、路径和区域产业布局,加快安徽省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将对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近期,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编制《安徽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0 年)》,提出到 2025 年和 2030 年氢能产业发展目标,及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试点示范等八大工程,现《规划》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报审后将按程序印发。
三、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等相关政策,结合产业特色,从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创新平台、人才引进等关键环节,对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全链条支持,对氢燃料产业基础设施按照我省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范进行支持。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 2017 〕 110 号)相关规定,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 50% 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 3000 万元。为突破发展瓶颈、有效降低成本,我省大力支持氢燃料电池及整车核心技术攻关,包括电堆系统集成、膜电极、催化剂、质子交换膜、储氢等核心技术研发以及国产化替代。近两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在相关领域立项科技项目 2 项,省财政资金支持 250 万元;省定向委托项目支持相关企业开展“卡脖子”项目研究,省财政拨付资金 600 万元。六安市金安区氢能及燃料电池研发与产业化,已纳入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并累计安排 3000 余万元支持项目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跟踪推动燃料电池示范试点申报。目前我省在基础申报条件和产业链发展上还存在薄弱环节,省内已推广的燃料电池汽车数量尚未达到 100 辆。下一步,省级各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与国家对口部委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申报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试点,助推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
二是统筹完善氢能产业基础设施布局。省级相关部门 将 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放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位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和落实我省支持 产业发展 的各项政策,积极 争取中央资金、政策和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各类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推动我省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提质增效。
三是持续发力支持科技创新和攻关。在省科技计划项目中继续支持氢燃料电池及上下游相关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鼓励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单独或联合进行申报,并按照“一室一中心”等省级创新基地的目标定位和组建流程,支持六安市依托骨干企业申报组建氢燃料电池领域省级创新基地。
办复类别: B 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经济建设处
联系电话: 0551-68150283
安徽省财政厅
2021 年 5 月 20 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省政府督查室